在2014年民盟社会服务工作研讨会上的讲话
民盟中央主席张宝文
2014年11月18日
各位领导、同志们:
大家上午好!很高兴能在这里和大家共同研讨民盟社会服务工作。首先,我代表民盟中央对各位与会同志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并对会议的顺利召开表示热烈祝贺!
社会服务作为民主党派的一项重要职能,是指民主党派在社会层面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积极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建设,努力促进社会和谐的一项基础性工作。说起民盟的社会服务工作,它并不是和盟的历史相伴相生的,是民盟“四大”以后开辟的新领域。下面,我结合民盟社会服务工作的发展历程谈一谈对社会服务工作的认识。
“奔走国是,关注民生”是民盟的优良传统,也是民盟前辈留给我们的宝贵精神财富。民盟的先贤,如黄炎培、梁漱溟和陶行知等,就在职业教育、乡村建设、平民教育这些领域,为促进乡村发展、民生改善进行过大量的实践探索。改革开放以后,民盟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开展讲座、办学、智力支边等活动,开启了现在意义上的社会服务工作。特别是民盟“六大”后,费老提出民盟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出主意、想办法,做好事、做实事”,这其中“出主意、想办法”指的是参政议政,“做好事、做实事”说的就是社会服务。费老作为我们社会服务工作的开创者和领路人,一生“志在富民,皓首不移”,他九十二岁高龄时还第七次去定西的事迹更是教育我们:继承发扬民盟优良传统,不仅是口头上、思想上的事情,更要落实到手头上、实践中。社会服务作为民盟历史传统与时代精神结合的产物,理应成为我们继承发扬民盟传统的重要实践内容。
新世纪新阶段,随着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不断完善,民盟作为参政党积极参与国家建设,社会服务的职能也逐渐得到明确。自上世纪80年代开始,在中央统战部、国务院扶贫办、国家民委等部门的协调下,民盟组织就开始在毕节、黔西南、广宗、百色等地开展帮扶工作。2005年,中共中央五号文件明确提出“民主党派组织各自成员积极参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要拓宽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发挥作用的渠道。党委和政府及有关部门要积极创造条件,支持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紧密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展各种形式的社会服务活动。”中共十八大后,习近平总书记、俞正声主席等中共中央领导也多次在有关讲话、批示中对民主党派的社会服务工作提出了希望和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在有关毕节试验区建设的批示中不仅充分肯定各民主党派26年来参与毕节试验区所取得的成绩,还提出要认真总结经验,长期坚持,继续做好参与试验区建设工作。俞正声主席提出“坚持积极参与与量力而行相结合、体现优势与立足实际相结合、出主意与办实事相结合、发挥作用与深化认识相结合”的论述,对做好新时期社会服务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因此,社会服务不仅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民盟作为参政党的一项重要职能,也是进一步丰富完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赋予我们的政治使命。
随着社会服务工作的不断开展,社会服务对于提高民盟参政议政能力和水平,促进盟的自身建设,扩大民盟社会影响,树立民盟社会形象的重要作用也日渐突显出来。通过社会服务工作,参政党可以深入基层,了解社情民意,发现一些具有普遍性的问题,作为参政议政的基础和源泉。费老所说的“社会服务也是参政议政,而且是参得很深的”,意义正在于此。社会服务作为广大盟员施展才能、服务社会的平台,不仅为盟的思想建设提供了生动教材,还可以发现、培养和锻炼人才,有效增强盟组织、尤其是基层盟组织的活力,推动盟的组织发展;另外,社会服务主要是在群众中间开展工作,可以让群众对于多党合作制度和民盟有一个更加直观生动的认识,从而有效扩大民盟的政治影响力,树立民盟的完整形象。从这个角度上看,社会服务已经成为全面提升盟务工作水平、加强民盟自身建设的支点和抓手。
近年来,在民盟中央的领导下,经过全盟的共同努力,社会服务工作成绩显著,新农村建设、“农村教育烛光行动”、监狱帮教、社区服务的工作格局日臻成熟,“烛光行动”、“明眸工程”等社会服务工作品牌的社会影响日益显著,曾多次荣获国务院、中央统战部的表彰,还先后获得习近平、俞正声等中共中央领导同志的肯定和批示。习近平总书记到民盟中央走访时,对“烛光行动”、“明眸工程”等民盟社会服务品牌给予了高度肯定。在过去的一年间,全盟按照成都会议提出的“坚持、巩固、打造、探索”的原则,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积极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建设,民盟社会服务工作取得了崭新的成绩。民盟参与毕节试验区建设取得了重大成果,成功召开“东部十省市参与毕节试验区建设第二次工作会议”,会议期间,向毕节市捐赠款物780余万元,达成投资意向19项,协议金额214.7亿元。在“盟遂合作”方面,我们联系国家发改委,帮助协调总投资为30亿元的“武都引水蓬船灌区项目”通过立项;以“2014遂宁绿色经济会议”为契机,对遂宁绿色经济发展提供全方位智力支持,“盟遂合作”事业不断深化提升。此外,民盟组织在广宗、黔西南、百色、定西、彭水等地的定点帮扶工作也是全面开花、硕果累累。全盟上下着力巩固“烛光行动”工作成果,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14年10月,“烛光行动”已累计培训农村中小学校长及一线骨干教师16万余人次,援建烛光学校125余所,捐赠图书55万册,捐赠款物折合人民币近亿元。“黄丝带”帮教工作的社会影响和品牌效应不断得到提升,截止目前,全国30个省级盟组织的“黄丝带”帮教工作已全面启动,共在230个监狱、戒毒所、劳教所及社区等场所开展各类帮教活动2000余次,建立各类帮教基地71个。与此同时,一些地方组织积极响应民盟中央号召,在社区服务等工作领域开展了积极探索,取得很好的经验。各地盟组织围绕地方经济、教育、生态、农业、民生等领域,开展了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社会服务工作,受到了当地党委政府的赞扬,得到了人民群众的欢迎。这一系列成绩的取得首先要归功于广大盟员的倾情参与和共同努力,也要归功于在座的诸位社会服务专职干部的无私奉献和辛勤工作。按照会议安排,民盟中央还将对社会服务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在此我也要向获奖的盟组织和盟员表示热烈祝贺!并对大家一直以来的辛勤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关于如何做好今后的社会服务工作,在这里我想提三点希望:
一是要把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作为民盟社会服务工作的指导思想。作为参政党,我们必须在执政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指导下,将社会服务放在国家整体战略的大局中去谋划、去推动,努力体现和履行参政党职能。在现阶段,我们的中心任务就是要紧密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充分发挥民盟自身优势,不断拓展新的工作思路,积极开拓新的工作领域,进一步加大社会服务工作力度,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做出应有的贡献。这不仅是社会服务工作的应有之义,更是我们民盟的政治自觉。
二是要把“发挥优势,突出重点,量力而行,讲求实效,持之以恒”作为社会服务工作的基本方针。社会服务工作领域非常广阔,而民盟在人力、资源、资金各方面的条件有限,不可能面面俱到、包打天下,必须从自身的优势和特色出发,把智力参与作为社会服务工作的基本要件和基础资源,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要选准工作角度和切入点,形成明确的工作思路和工作重点,将有限的资源集中使用,重点突破,以点带面,吸引带动社会资源的广泛参与,共同发力,持之以恒,最大限度地扩大社会服务的社会影响,充分展现民盟社会服务工作的政党属性和典型意义。在这方面,“烛光行动”就是可以借鉴的成功的例子。
三是要把塑造社会服务品牌作为社会服务工作的重要抓手。如果说前面讲的二十字方针是社会服务工作的传统经验,那么品牌建设则是近几年来,我们在社会服务领域获得的新鲜经验。近年来,我们在打造“烛光行动”、“明眸工程”的过程中已经充分体会到了品牌建设的重要性,有力提升了盟务工作的整体水平。最典型的例子就是“明眸工程”。通过“明眸工程”品牌的打造,我们不仅收获了群众的赞誉和党委政府的支持肯定,还吸引带动了广大爱心企业的积极参与,获得了财政资金支持,同时也吸引了许多医师积极申请加入民盟组织,进一步夯实了“明眸工程”人才基础,真正实现了社会服务与自身建设的相互促进、相互支撑。因此,我们必须要从提升履行参政党职能的高度,重视社会服务品牌的塑造,认真总结在品牌建设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并将其推广到塑造“黄丝带”这一新的社会服务品牌的过程中去,推动民盟社会服务不断取得新的进步。
同志们,“长风破浪会有时”,在全面深化改革的背景下,我们必须顺势而为,应时而动,继续发挥优势,积极服务社会。我相信在民盟中央的领导下,在广大盟员的共同努力和社会各界力量的共同参与下,我们的社会服务工作必定会“直挂云帆济沧海”,向着新的业绩、新的成就不断迈出坚实的步伐,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作出更大的贡献!谢谢大家!